4月21日,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志军、副部长邸杰欣陪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叶志刚一行四人到桦甸就“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张志军在听取了桦甸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单鹏图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汇报后,指出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是十七大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尤其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上,提出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这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扩大民主很好的切入点,对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要切实抓好规范,抓出成效。
张志军还围绕筹备召开“用人行为”现场会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的认识。二是要抓住“用人行为”的重点和难点。从环节上要抓住“四个重点”,即:制度制定、制度实施、在实践过程中的修改和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总结和提升。在难点上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全方位规范和全过程监督的关系,县(市)委书记用人权与县(市)委用人权的关系,制度的制定完善与实施之间的关系,做好用人权的点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个面的关系以及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三是要加强“用人行为”的领导和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