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推动了信访难题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督办信访案件169件1541人次,上述案件预计年底可全部办结。
一是合理确定督查督办重点。市信访局根据全市每月来信来访情况,将受理、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总体状况和信访工作实际,经市信访联席办研究,将全市进京非访和中联办、省联席办交办的案件和全市百名领导干部包保化解百件信访积案,以及涉及人数多、解决难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为督查督办工作重点,为有的放矢的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灵活采取多种督办方式。一是定期调度通报督查结果。及时跟踪重点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未办结的案件采取电话督办、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办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办结、及时上报。以书面形式定期对重点信访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去省进京非访情况进行通报,从中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比较差距,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坚持深入基层督访下访。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市信访局亲自带案下访,帮责任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督促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保证了督办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三是协调相关部门联合督办。对个别处理不力、进展缓慢的案件,及时召开信访协调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办、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
三是建立完善督办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一抓到底,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办责任体系。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由信访工作经验丰富的信访局中层干部任职督查专员,履行信访督查职能,有效推动了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深入开展。年初以来,先后解决了一批城市建设、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占地补偿等信访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部分重复进京非访疑难案件123件,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和和谐稳定。
四是健全考评联动问责机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信访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将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纳入到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之中,每月进行组织考核,对不按程序办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后果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信访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吉林市信访局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