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厅官被开除党籍 杨红卫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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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8-03
今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对杨红卫、陈锡诚、王南昆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决定给予杨红卫、陈锡诚、王南昆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1年4月28日,省纪委决定并报经省委同意,对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红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杨红卫,1963年8月出生。2006年至2011年期间,杨红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011.09万元、美元13.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95.98万元;经查,杨红卫、余赛英夫妇在昆明、个旧、弥勒等地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作为楚雄州政府姚安灾后重建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红卫在姚安县“7.09”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失职,对灾后重建房质量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违规、土地使用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杨红卫还吸食毒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人民币35万元。
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红卫开除党籍处分,对杨红卫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1年3月30日,省纪委决定并报经省委同意,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锡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陈锡诚1955年10月出生。1999年至2011年期间,陈锡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08.5万元、港币2万元、价值1.3万元的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只;贪污公款人民币16.98万元;在云南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改制和保障性住房、流动人口出租房、花果山安居工程等项目中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收受礼金人民币90万元、购买使用超标车;以各种名义领取钱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0万元;参与赌博,妨碍社会管理秩序。
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锡诚开除党籍处分;对陈锡诚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10月27日,省纪委决定并报经省委同意,对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南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王南昆,1953年6月出生。1995年12月至2010年10月,王南昆在任德宏州委副书记、书记,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476万元的房产三套(栋)和现金人民币20万元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人民币254万元及榧木桌椅、红豆杉根雕座椅、檀香木观音雕像等贵重物品,使用超标车辆。
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南昆开除党籍处分;对王南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