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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干部说干事)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1-07-18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社会管理工作说到底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夯实基层基础。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在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特别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使社会发展更加有序、疏解矛盾更加有效、处置问题更加有力,就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坚实的基层基础源于坚强有力的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宜春市在加强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把巩固和加强基层组织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壮大基层社会管理力量。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既抓农村、社区,又抓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两级队伍建设,通过评选典型、提高报酬、提拔使用等办法,激励基层干部在岗位上创先争优。二是切实壮大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由乡镇(街道)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大力加强纠纷调解员、综治协管员、维稳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四员”队伍建设,形成近4万人的基层维稳力量,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1.2%,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实的基层基础源于规范长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度是根本。宜春市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社会管理全过程,努力构建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在认真总结“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行动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着力实现三个常态化。一是源头预防常态化。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没有深入调研不决策、没有征求意见不决策、没有比较方案不决策,从源头上减少决策失误;建立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理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确保关键时刻人员拉得出、局面控得住、问题处置得了。三是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常态化。着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良好氛围。

  坚实的基层基础源于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宜春市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热心帮助群众。在“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行动月中,下派干部主动为群众修桥补路、通水通电、扶贫助学。二是积极引导群众。注重道德养成教育和先进典型宣传,运用群众身边的典型,组织“学英模、树正气、促和谐、谋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重道德、讲文明,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三是依靠骨干力量化解矛盾。在继续提高干部抓发展能力的同时,着力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促社会和谐的能力;实行各类协会组织和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多渠道矛盾调处模式,不断提高矛盾调处水平。

  (作者谢亦森为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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