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群众“信任、不忘”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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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27
让人民群众“信任,不忘”,不仅要求领导干部以此为目标忠于职守,恪尽为民之心,还需要领导干部将自己的义务和原则牢记于心。如何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何得到群众认可,获得群众满意,如何真正实现为民情怀,践行人生理想,这是值得每一名领导干部深思的课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直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并且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信任、不忘”,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最高褒奖,是党对每名领导干部提出的告诫和期许。
首先要做到充分尊重群众。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决策、办事情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解决民忧,满足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待来访的群众多点笑容,多杯热水,多个座椅,多点耐心。沟通、理解就是在这时建立的,互信也是在这时建立的。
其次要保持好党性的纯洁。工作中难免遇到诱惑、碰到难题、遭到威胁,要坚持原则操守,保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时刻对现实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对工作舆情保持冷静的判断,戒骄戒躁,克勤克己,总结反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虚心向群众求教,向实践求真,积累经验。
最后要诚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下基层、接地气,多进村庄、走街巷,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方便留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和舒心,让人民群众对未来有信心,让人民群众信任领导干部、信任我们党。
(蛟河市委组织部 李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