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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4-11-29
民意是确立干部选用标准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要把尊重民意放在首位。
一是尊重民意、体现公平,实行了干部提拔任用前广泛征求意见的办法。为了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扩大民主,领导班子在每次干部选任前,都在广泛征求区相关领导的意见之后再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把民主测评、推荐、调查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群众认可的干部作为拟提拔对象,群众不认可、托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的干部坚决不用,把尊重民意、群众公认的原则落到了实处,既解决了“少数人选人”的问题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是扩大民意、体现公正,实行了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自纠办法。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干部选任工作的评价意见及要求建议,领导班子在每批干部调整之后,都要在全区干部群众及“两代表一委员”中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发放不记名调查问卷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
三是反馈民意、体现公开,通过换届在选人用人上让干部群众满意。经常对领导干部的官德人品、优点长处、性格特点、学识阅历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考察,综合分析之后进行分类排序,全面掌握干部的优点、缺点、长处和短板,并在选任时进行参考。一大批脚踏实地,默默无闻,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群众的愿望得到了充分体现。(昌邑区委组织部 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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