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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须自觉做到“修身、律己、慎独”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4-10-30

清廉是为官的原则、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都要做到不起非分之想,不生贪欲之心,不谋一己之私,时刻清正廉洁、公私分明、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群众的冷暖、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多少光荣的任务担在肩上,是否能够一心为民,不受歪风邪气影响,不为个人谋私利,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中,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福分。身为人民公仆就必须做好应作的事,守住职业道德和操守,坚持党性原则,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作为党员干部,对群众要有服务之念、敬畏之心,尽到个人的社会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

个人愿望的实现,应以不损害社会或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伟大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践行者,必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为实现全民族共同的伟大理想,做好时刻牺牲自身利益的准备,不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个人的欲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让共产党人的精神在服务人民中得到升华。

权力既意味着责任,同时也伴随着各种诱惑和考验,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到“修身、律己、慎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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