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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创新干部选任机制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12-26
  今年以来,长春市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入手,坚持创新干部选任机制,注重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高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民主推荐储备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后备人才。采取市委全委会民主推荐方式,组织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级领导集中推荐县(市)区长后备人选,充分发挥了市委全委会在干部选人推荐提名中的作用。民主推荐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确定人选资格,被推荐人选为科级副职现职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两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岁左右,注重推荐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针对县(市)区长的岗位特点,重点推荐政治素质好、统筹协调能力强、团结同志、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善于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投票推荐的方式进行,每名与会领导同志推荐10名县(市)区长后备人选。最近一次民主推荐推荐出一批县(市)区长后备人选,35岁左右的有17人,硕士研究生16人,博士研究生3人,市委依据推荐情况,向省委推荐了4名县(市)区长人选。通过民主推荐,掌握了一批近期能够担任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优秀人选,为准确选拔县(市)区长提供了重要依据;发现了一批优秀年轻领导干部,为县(市)区领导班子的长远建设储备了后备力量。
公开民主推荐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和公检法“三长”初始提名人选。根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长春市所辖10县(市)区分别推荐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初始提名人选5名,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各1名;推荐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不含区)初始提名人选各1名。推荐过程注重扩大民主,将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从以往的县(市)区现职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扩大到县(市)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人大常委、政协常委、纪委常委;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主要领导,部分无党派人士代表。为防止拉票现象发生,市委组织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具体安排,严密组织实施推荐工作。从部内抽调了20名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10个推荐工作组,由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组长,统一拟定了推荐说明和印制了民主推荐票。推荐时间安排十分紧凑,当天上午10时市委组织部正式组织实施推荐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与县(市)区主要领导沟通,10时30分,各县(市)区正式下达会议通知,下午2时30分统一召开民主推荐会,县(市)区委书记主持会议,3时前推荐工作全部结束,整个推荐工作从部署到结束全程不到5个小时。由于高度保密,组织严密,有效防止了拉票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推荐结果的真实性。这次民主推荐,参加推荐人数1242人,共推荐出549名初始提名人选。通过民主推荐,市委掌握了一批群众认可度比较高的干部,为近期县(市)区领导班子副职补充调整准备了提名人选。
探索试行市、县两级“联动公选”。积极推行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任等措施,研究探索了市、县两级“联动公选”的新形式,对市、县两级拟进行公开选拔的岗位一并考虑,统一试题、统一笔试、统一面试,分别考核、分别任用,以降低成本,提高选任工作效率,保证选人用人质量。通过半年多的实践,“联动公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县(市)区在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时候,都提前拟定了公选干部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提前与市委组织部衔接,市里对各县(市)区的公开选拔工作作出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近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拿出金融办主任、国家级开发区副主任、工商局副局长等10个重要市管领导职位,面向全省进行公开选拔。县(市)区也注意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有四个县(市)区拿出34个中层领导岗位,与市里进行“联动公选”,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共有市属单位、县(市)区以及省直机关、驻长大厂大学、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省内其他市(州)的663名干部报名参加,扩大了选人视野,保证了用人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这次公选,已经有8名干部走上县局级领导岗位,其中有1名来自省直机关,有2名分别是白城和延边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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