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干部不能“一次推荐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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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24
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应在改进干部初始提名方式和考察评价指标上下工夫、求实效。
以改进干部初始提名方式为根本,做到坚持群众公认。把握好干部初始提名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关键。对此,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制度要科学,程序要规范,民主要广泛。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改进干部初始提名方式,就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改变传统的提名做法,落实群众在推荐干部时的权利,克服“一次推荐定取舍”的弊端。二是以“民意的真实性、选人的公正性、用人的准确性”为突破点。改进干部初始提名方式,就必须以扩大民主为基础,科学界定提名范围,营造良好的提名环境,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防止“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三是以“扩大透明度、增强公信度、提高满意度”为落脚点。只有把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建立在群众信任的基础上,实行公开透明的干部政策,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才能真正把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坏事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以改进干部考察评价指标为关键,做到公正知人识人。要制定一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规范的干部考察评价指标体系,为准确考察干部提供参照系数。在制定指标体系时,要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全面性和完整性问题。干部考察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复杂工程,体系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终结,都应有量化指标的规范和介入,遗漏哪个程序和环节都会减弱指标的科学性。二是科学权重问题。指标体系的科学权重,直接影响指标的科学性,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质量。指标的权重并没有固定的现成公式,而是要随着干部考察实践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三是真实信息源问题。没有真实信息源支撑的指标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干部考察评价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指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地设定指标,并尽可能地具体、规范和“硬化”,增强可操作性。四是指标及其结果运用权威性问题。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体现对已有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吸收,严格按照由点到面、由低向高逐步推开。只要指标符合实际,符合干部选拔工作要求,运用效果又突出,就会得到普遍公认,成为选人用人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