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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直单位年度大考 社会评价占考分50%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12-17
  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市民评价动员大会,全市117家市直单位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年终“大考”。
满意不满意,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杭州市决定在100分综合考评基本分中,社会评价占到50分。按比例随机抽取市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9个层面的1.5万名投票人员,对市直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
而领导考评仅占5分,由市领导和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对市直单位的总体工作实绩进行评价。
据了解,2008年度的考评从今年12月开始至明年3月下旬结束,采取“考评结合、先评后考、综合评定”方式,根据结果,按年度优胜单位(满意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未达标末位单位(不满意单位)确定各市直单位等次,并在媒体公布等次排位结果,同时实施奖罚措施。
杭州规定,被确定为满意单位、先进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4项工作中,没有被“一票否决”的;二是年度内单位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为充分调动排位处于中间和相对靠后单位的积极性,今年杭州市在考评中还新设了“进位显著奖”。与上一年度相比,进位最快的5家单位将获颁奖牌或奖杯。退位特别明显的,则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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