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起,安徽全面推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一年多来,安徽各地严守“三个确保”的政策底线,即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农村工作新机制,安徽积极稳妥地开展乡村合并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撤并行政村9474个,撤并乡镇576个,全省乡镇行政编制数减少5000余名。
为强化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安徽明确要求,县、乡一律不再增加行政机构、行政编制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实行机构编制的“零增长”。同时,安徽还建立了机构编制奖励制度,对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控制较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全省着力精简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并推行党政正职“一肩挑”。
精简的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当前,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政务服务大厅为龙头,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采取统一受理、分类承办、上下联动、限时办结的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数据显示,仅2007年一年,这一服务平台就为农民办理各类服务事项240多万件,深受农村群众欢迎。
省编办主任刘莉表示,安徽正积极引导乡镇政府把工作重点转到对农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