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中,考官队伍的建设是关键之关键。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在面试考官的产生、流向及考官组成等工作环节上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实行了考官准入、考官异地派遣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严格把握面试考官基本条件前提下,提高考官准入门槛。市级面试考官的构成以市组织、人事部门副处级以上人员、市级机关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及组织人事机构副处级以上人员为主体,辅以部分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证考官具有较高的品质和业务素质。
缩减当地面试考官比例,实行异地派遣。由于一个县(市、区)地域面积小,熟人比较多,人情请托难以避免。从2004年起,宁波市对县(市、区)部分面试考官实行统一派遣制,每个面试组由市统一派遣3名同志担任考官。
用人单位担任面试考官,容易受其他因素诱导,产生偏向。几年来宁波市把公正放在首位,逐步减少用人单位考官在考官中的比重,由原来的为主压缩到不超过2名,有的县(市)区只限1名,使考生反映用人单位不公正的投诉明显减少。
推行考官抽签定岗,排除人情因素干扰。为有效排除人情因素的干扰,宁波市尽量缩短面试考官从产生、定岗到上岗的间隔时间,并采取面试前当场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具体到哪个评审小组,使托情者找不到目标。
安排考生现场候分,切实制约考官行为。宁波市在坚持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之外,实行考生成绩当场告知,并让每个考生在考场内坐待计分结果。一方面让考生对现场公正规范运作有切身感受,消除社会上对面试公正性的担心和误解,另一方面也起到对考官的约束效果,使考官不能有多余的动作和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