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疫情,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工作(简称“省十条”)文件要求,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不断强化防疫措施,根据2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扶贫办针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提出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贫困人口监测管理。重点针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贫困监测户,积极增设一些临时性“扶贫特岗”。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等,逐人关注返岗动态,对不能及时返岗的给予3至6个月内的临时性兜底安置,尽量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收入不受影响。
二是抓好备春耕生产。坚持疫情防控与备春耕一起抓,确保贫困户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储备到位。组织乡村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砸实“订单”,落品种、落规模、落技术,做好启动“扶贫田”“四小工程”等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鼓励贫困人口返乡创业,提供脱贫基金贷款和小额信贷等相关支持,推进“6+N+1”扶贫产业保险。对今年持续带贫益贫的企业或项目提前给予扶贫资金支持。可以对特殊低保家庭增发低保补助金。
四是开展“不见面”服务行动。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对辖区村级劳务、企业用工情况和贫困人口就业意向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岗位信息台账,开展劳务对接。通过应用现代化远程或线上培训开展居家定向定岗式培训。
五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包片包村领导、包保帮扶部门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对列入“疫情影响就业名单”的人员,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法,逐人落实好就业措施,确保“稳岗不丢岗”“转业不失业”。强化扶贫、人社、民政、农业、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