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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坚持“三审核”“把三关”严格规范干部档案工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10-30
龙潭区在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中,注重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严格做到“三审核”、“把三关”,切实从源头上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接收材料及时审核,把好入口关。接收材料时及时审核,对各单位送交的归档材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把好最初建立干部档案的关键环节。对新调入党群机关及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档案,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对,做到“四不收”,即:档案材料不规范的不收,档案材料有缺失的不收,档案材料有污损且对材料的使用有影响的不收,对有关信息与组织部门认定不一致的不收。重点审查干部“三龄一历”,对档案中有不同记载的相关材料,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予以确认。
二是查借阅档案全面审核,把好出口关。抓住“查阅”和“借阅”干部档案是两个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严格完善查借阅档案审批程序,除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外,还制定“借阅干部档案登记表”说明查借阅理由,在认真核对并填写档案卷数及“三龄一历”等重要信息,借阅人签字后准许查阅。做到“五不查”,即无单位介绍介绍信不查,非中共党员不查,涉及干部本人不查,牵扯亲属不查,未经批准不查。同时,做到“四不借”,即单位党组织未批准不借,非特殊情况需要的不借,手续不全的不借,涉及亲属的档案不借。对干部转递实行“三不转”,即个人带档不转,没有调令不转,收档单位不明不转。
三是任前档案重点审核,把好纪律关。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各项规定的宣传对于不遵守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擅自涂改、抽取、伪造和销毁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定期对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档案管理培训,传达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解答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基层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精、分管领导责任清。
通过规范管理制度,严把档案建立程序,近年来,龙潭区档案管理工作实现零失误。 (龙潭区委组织部 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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