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委组织部把加强组织部门信访和维稳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信访实际问题,为服务党员群众,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主动下访”。开展组工干部联系基层活动,由部机关干部分别包保18个乡镇街区党委,对应包保256个村和社区,每月下基层调研走访一次以上,结合工作开展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加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变群众上访为组工干部下访,增强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主动性。
“开门接访”。单独设立信访科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印制信访接待卡,向来访群众发放,将信访程序、具体负责人、信访内容、处理结果逐一进行登记说明,避免无序上访情况发生。同时,建立“部长接待日”制度,由部领导带头接访群众,开门迎接党员干部和群众来访,提高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综合理访”。针对上访内容,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及时做好调处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信访案件,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及联席会议,集体审议,联合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对有关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合作调查,确保查实、定准、办好。处理信访案件做到署名来信来访的必回复、转办案件查实清楚的必回复、情况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必复。
“适时回访”。将“回访”作为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调处一起回访一起。针对反映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干部福利待遇及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中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核实,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案件办结后,适时组织对上访案件的回访,及时听取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确保信访问题不留后患。
去年以来,组织部共接待来人来电政策咨询100余人次,接待上访案件40余起,56人次,通过自办、转办、督办,上访的矛盾和问题全部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