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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积极培养“五型干部”努力实现“三个满意”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12-14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永吉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养“五型干部”,着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让县委、县政府满意、让服务和管理对象满意、让基层群众满意。

一是培养“学习型”干部。通过指定自学书目、网上学习、周末讲坛、“组织工作大家谈”等方式,组织组工干部加强学习。每月由各科室轮流进行一次业务辅导,每2个月要组织1次集中研讨交流,每名组工干部每年要撰写2篇学习体会文章。

二是培养“创新型”干部。鼓励组工干部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和方法创新。每个科室至少要选择一项工作作为重点创新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并抓好落实;每名组工干部每年至少要立足本职岗位向部机关或上级组织部门提出12条有创新价值的建议,年底对创新成果进行表彰。

三是培养“服务型”干部。结合灾后重建,深入开展“组织部长下基层、组工干部访民情”、“三包”、“四帮四助”、“四民”等活动,实行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党委制度,认真听取服务科学发展和服务群众的意见、建议,选派后备干部充实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一线,为加快发展调兵遣将。实行组工干部信访问责制,及时高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是培养“务实型”干部。结合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组工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放到抓落实上,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五是培养“廉洁型”干部。教育组工干部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和《永吉县组工干部下基层“十不准”》规定。实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对于科室人员违纪违规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不适应组织工作的干部要限期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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