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从组织部门自身做起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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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19
蛟河市委组织部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入脑、上手、铭心。
一、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工干部深刻领会“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认识。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通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政策法规的学习,采取领导带学辅学、分组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进行统一测试等方式,组织组工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精研细读,掌握政策要求,把握程序步骤,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加强自查提高觉悟。通过专题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组工干部自身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提高自身思想认识。三是加强实践提高水平。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结合组织工作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办法,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选人用人的第一线,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自觉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提高落实能力。组织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实施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落实能力。一方面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选任程序,进一步研究完善动议提名、推荐考察等选拔任用工作重要环节,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注重改革创新,探索实践选任方式,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探索实行差额选任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将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制度,确保四项监督制度有效落实,坚持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制度和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督中保证干部选人用人行为规范、程序完善、选任结果客观公正。健全选任监督体系,整合干部监督工作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综合各方面信息,分析干部选任工作的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充分落实群众监督,通过采取组建干部监督员队伍和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建立有效举报机制,提高“一报告两评议”的民意比例,将选人用人权力自觉置于群众监督的“广角镜”之下。
三、严格遵守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实践水平。组工干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按章办事,明确工作职责,敢于坚持原则,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树立刚直不阿的政治品格、坚强的党性原则,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精通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恪尽职守,一心为公,对待任何工作树立一种紧迫感和责任感;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较强的分析能力,对待组织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能够科学研判,迎刃而解,使组工干部队伍成为一支“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过硬队伍,努力保持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