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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委组织部从三方面入手,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9-11-09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 船营区委组织部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部署抓好思想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将思想和认识统一起来,将中央的精神学习好、部署好、落实好,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将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吃透。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部把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求每名组工干部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原文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实施意见的学习和领会,坚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时间安排上高度保证,在学习效果上高标准要求。采取集中学和自己学相结合、讨论学和辅导学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规定每周集中学习两次,量化自学时间——每天自学不得少于2小时;量化学习内容——学习笔记必须在1万字以上;量化学习成果——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并由分管副部长负责,确保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检查、效果“六落实”。

  二是强化制度,切实保障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全会精神的学习,全体组工干部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自身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反思,着重按照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迅速制定和完善了10项制度措施,以新的制度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在干部工作中,制定了《船营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船营区干部调整工作流程》、《船营区乡(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船营区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组织工作中,制定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三项制度、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实施意见,完善了党代会常任制、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等6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的创新力度,确保将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按照“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要求,选派了42人次参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选派8名年轻副局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到招商一线工作;按照“不断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全委会票决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按照“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的要求,将干部监督工作前移,寓于干部考察、谈话、评议、推荐、公示、交流、任免的各个环节,覆盖干部“思想圈”、“社交圈”、“生活圈”等方方面面;按照“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的要求,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情暖民心”系列活动;按照“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的要求,开展了“四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探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建立党代表“双向”评议制度,即党代表评议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基层党员评议党代表制度,并在社区和村级党组织中落实好党员旁听党委会制度,吸引、鼓励党员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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