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委组织部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实践活动中,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努力打造“双满意”组织部门。
一是建立组织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全市组织工作的重要情况,通过报函的形式不定期向市领导和及老同志等进行报告;二是建立新闻通报制度,对全市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等,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范围内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意见征求制度,每季度向有关部门发征求意见函,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四是加强对部领导干部的监督,聘请部风监督员、组建监督巡视组,重点监督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公道正派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廉洁自律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