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创新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对空缺的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实行公推直选。
公推直选,就是改变过去在党支部委员选举时由党组织提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空缺的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按1:2的比例推荐初步候选人。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后,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差额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副书记。
实行公推直选,扩大了党内民主,真正把选举权交给了党员,切实把那些能力强、作风好、群众认可程度高的党员选举到重要岗位上来,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必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