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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委组织部增强“四种意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06-12

近年来,桦甸市委组织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信访工作作为组织部门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积极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为改善民生民利、切实提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工作抓信访。把信访工作作为组织工作主要内容全盘考虑,坚持信访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由常委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人员紧密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抓好与组织工作有关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受理、答复和信息反馈,形成上下互动、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立足基层群众抓信访。在接待来访人员时,要求接访干部必须做到“四个一“:即有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座椅、一杯暖茶,从而缓解来访者的情绪,拉进相互间的距离,使上访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组织部门的温暖。对每一件信访件的办理结果,细心征求和悉心听取信访对象的意见,接受信访对象监督,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逐步进行完善,努力做到信访对象满意。对反映较多的热点、焦点问题,还通过召开信访工作通报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信访办理结果,争取群众对组织部门的信任和理解。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规范制度抓信访。要求办理信访件的负责人或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对承办的信访件负责。责任追究的内容主要是信访件的办理时间、办理质量、办理效果、信访保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态度生硬、不认真负责,办理信访件调查不深入导致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具体办理人员和办理单位负责人纪律处分。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注重提高质量抓信访。积极推行“下访”、“研访”、“巡访”、“回访”等信访工作的新举措,实行信访案件反馈制和目标考核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组织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本人和反馈组织部,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同时,将组织部门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当中,实行统一考核,明确奖罚,从而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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