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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现将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按要求公开了本系统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信息表11项;“三公”经费、收入支出决算公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项目公开;按要求做到本领域重点信息公开。
  (二)政策解读方面
  公开上级部门重要政策贯彻执情况,如全面落实奖扶“两项制度”,落实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蛟河市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政策等。
  (三)  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1、制定了《蛟河市卫生计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体责任,制定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任务,将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细化到了实施方案中,为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任务和方向。
  2、制定了《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工作流程、办理机构等一系列内容,为需要获得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了便利。
  (四)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
  1、对系统内妇幼保健、疾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市直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制定了公开目录,要求各机构按照公开目录内容向社会公开本机构一系列服务项目。
  2、通过向电视台投放广告、定期发布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务信息、网站上传信息、制作条幅、显示屏公告、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公开我系统内各项各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程序进行了公开,并对媒体、社会、百姓关注的信息给予了正确解答和积极回应。
  3、按照蛟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要求,通过网上平台上传了本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内容。更新各类政务信息52条。
  4、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对系统内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单位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并反馈意见,本年度开展两次集中督导检查,并对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使各单位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本着按要求主动公开的原则,做到将本系统本行业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8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28条,分别是门户网站395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52条),短信50条,微信微博130条,电视台4条,广场显示屏1条,形成信息公开规范化。
  三、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公开查阅点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投入经费6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内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培训班1期,接受培训人数23人,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按要求完成了一系列工作任务,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如没有落实好政府信息工作的专门培训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连贯,信息量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在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培训工作。
  2、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渠道,积极沟通解决网站平台建设,使网上公开工作做到便民、利民。
  3、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积极公布本系统办理建议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等内容。
  4、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本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信息及时、完整。
  5、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蛟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