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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0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fgw_2/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9-2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33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市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各科室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发改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的90条信息。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5条。同时,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示审批项目54

(三)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市发改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政府网站相关平台更新政府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按照要求重新制定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新目录分类整理历年政务信息,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等。并及时将本部门审批项目情况在省投资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五)开展培训学习新《条例》情况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市发改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公示信息54条。

 

(二)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5件。

 

(三)本年度市发改局并未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市发改局没有行政强制权限。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3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市发改局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含本年度)末,市发改局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与各科室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不再局限于政府网站,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政务信息。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