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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3    点击数:

  蛟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蛟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k.jiaohe.gov.cn/gaba/fev_29010/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乡村振兴局,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6号,邮编:132500,电话:67250958。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蛟河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市乡村振兴局以“服务为民、服务便民”为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对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公布了履职依据、权责事项等相关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上传文件时分类更加科学准确,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工作,我局提高专人负责平台系统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局要求,不断扩充平台栏目,方便企业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水平还有一定差距。本年度已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蛟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