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fgw_29910/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蛟河市长安街道铁西街58(凯帝大厦),邮政编码:132500,联系电话:0432-67267006,电子邮箱:jianshejuxinxiang@126.com。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科,办公室主任庞云波(兼),工作人员梁海生,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根据市政务服务局要求,组织我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学习新《条例》,及时完善更新了发文签批表。将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局下属各事业单位,明确责任人,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圆满完成了2020年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正式行文填写发文签批表时,明确公开情况、公开方式,如不能公开,备注中说明情况。公开程序如下:首先,由局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综合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审核提供的稿件是否重复,在投稿簿上进行登记;再次,对提供的稿件审查其投寄对象,初次认定能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也是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局认真编制了《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还就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公开。我局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5条.
(二)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4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7件。
(三)本年度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四)行政处罚事项本年度2 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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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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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0 |
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7 |
0 |
3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 |
0 |
2 |
行政强制 |
8 |
—8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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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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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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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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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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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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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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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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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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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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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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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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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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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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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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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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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全面性、针对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继续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局办公室),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全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