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林业局,地址:蛟河市北京路与天津街交汇处1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24904,邮箱:jhslyj67224904@163.com。
2019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用好“吉林林业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蛟河发布公众号”“蛟河党建公众号”传播平台,不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业务培训、林业风采、为民解答、基层服务等内容。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相关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465条。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2条。其中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开展工作方案12条;开展工作通知4条;防治作业规范1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采购3条;工作信息1条(其中年度工作报告1条);其他消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新制作、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许可33项;处理决定数量372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8项;行政处罚69项;处理决定数量997件;行政强制6项;未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3项,采购总金201.8272万元,为形象直观反映此段数据,我局利用圆饼图反映数据对比变化,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1件为自然人申请文件查阅,总计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及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蛟河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