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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蛟河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林业局,地址:蛟河北京与天津街交汇处1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24904,邮箱:jhslyj67224904@163.com

2019年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用好“吉林林业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蛟河发布公众号”“蛟河党建公众号”传播平台,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业务培训、林业风采、为民解答、基层服务等内容。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相关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465条。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2条。其中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开展工作方案12条;开展工作通知4条;防治作业规范1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采购3条;工作信息1条(其中年度工作报告1条);其他消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新制作、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许可33项;处理决定数量372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8项;行政处罚69项;处理决定数量997件;行政强制6项;未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3项,采购总金201.8272万元,为形象直观反映此段数据,我局利用圆饼图反映数据对比变化,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1件为自然人申请文件查阅总计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及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蛟河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