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通过登录蛟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gtzyj_1/ndbg/)进行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蛟河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745,电子邮箱:jhsgtj9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和审核,各科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2020年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会上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对公开信息全面规范,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细化责任目标,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过发布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审查把关,公开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真实有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2020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1321条。在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36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3条;在其他渠道公开162条。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指南。全面完成了自然资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清单目录的梳理,审核、上报。对涉及我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城乡规划领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的信息公开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平台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公开栏目设置、做好公开版块的更新维护。采用多平台同步公开。及时将土地征收、出让、采矿权交易变更相关公告、公示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吉林省征地信息查询网站等进行公布,并通过电视台进行同步媒体公布,征收土地方案同时在地块醒目位置张贴;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方面,我局每年年初将政府签批的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储备计划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考核,要求各主管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依法办理公开申请,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建立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商讨机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备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1次。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