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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蛟河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蛟河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深化依法治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坚持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前提,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要求领导干部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组织为辅的原则,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创新,把学习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2024年,财政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1次。 (二)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一是利用“3·15”、“4·15”和“民法典宣传月”各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向干部群众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二是认真落实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下乡及进企业的机会,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座谈、宣传等形式,重点宣传财政资金惠民、惠企政策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 (三)强化法治保障,服务社会发展。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结合财政局工作职能,财政局积极统筹资金,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预算,2024年拨付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473.66万元(本级146.66万、省专项327万),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坚持政府阳光采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审核把关询价采购项目文件,集体研究综合评议项目,政府采购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 (四)坚持强化政治建设,打造高素质过硬法治工作队伍 2024年,财政局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任务分工,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等相关事宜,任务明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落到实处,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行依法行政。注重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干部经常性法律教育和管理,注重懂法、学法、用法干部培养,坚持把支部建在法治队伍上,把党员干部融进法治队伍中的原则,不断调动法治队伍积极性,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履行好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确保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依法治市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通过组织法律竞赛、法律讲座等形式普及法治知识,深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财政。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发挥协同办公系统、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网络工具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郁法治工作氛围。 蛟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