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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蛟河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http://www.jiaohe.gov.cn/)和蛟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2.137.242.24:8080/wcm/app/login.jsp)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 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13,邮箱:jhczjbgs@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蛟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成立由局长王向丽为组长,揣为民、于义山、张知勇、王守军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慕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财政正常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处室需要公开的材料,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8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对预算公开、财政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

(三)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修订并完善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

(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把蛟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涵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补充完善信息资料。同时通过利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蛟河市电视台等,对涉及财政一般性工作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信息公开,不但方便了业务的办理,而且能够最大范围地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19条。本年度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年度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条数为19条,其中包括《2018年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关于蛟河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等重要领域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蛟河市政务公开网,通过以上方式予以公开和解释。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8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局办公室负责的,没有专门机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的,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开办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活动,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工作暂时没有专职人员;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于完善

(二)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