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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5.32.42.176/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司法局人秘科,地址:蛟河市河北街北京路与昆明街交汇处,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1,邮箱:jhsfj7250901@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成立了由局长周瑞先为组长、分管领导何延臣为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局政治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政治处由丁芳华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较好的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加大了对《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加大了对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治处具体落实。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采集的信息和局本级的信息上报到政治处,由陆桂艳负责整理,由局领导签字后,专人上报省厅、市局、市委、市政府进行发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指南》和《目录》的完善和政府信息更新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责任,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与更新。

(四)及时准确的公开和更新本部门的各项信息,同时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公开信息45条。公开的内容是我局的2017年其他规划计划及完成情况类信息。其中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8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85%。在政务微信公开信息7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5%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此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本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50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本单位认真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按照《通知》精神开展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及时更新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同时,继续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