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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xxgk.jiaohe.gov.cn/gzbm/lyj_1/ndbg/201903/t20190308_547772.htm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司法局人秘科,地址:蛟河市北京路59-2,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1,邮箱:jhsfj7250901@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成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设,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长周瑞先任组长、分管领导高景海为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由局人秘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较好的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加大了对《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加大了对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治处具体落实。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采集的信息和局本级的信息上报到政治处,由陆桂艳负责整理,由局领导签字后,专人上报省厅、市局、市委、市政府进行发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指南》和《目录》的完善和政府信息更新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责任,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与更新。

(四)及时准确的公开和更新本部门的各项信息,同时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公开信息60条。公开的内容是我局的2018年其他规划计划及完成工作情况类信息。其中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80%。在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20%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此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本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60人。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吉市办发[2017]1号、吉市办函[2018]57号通知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开。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本单位认真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要求,按照《通知》精神开展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及时更新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同时,继续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