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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制订2012年度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成立由局长周瑞先为组长、分管领导何延臣为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局政治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政治处由丁芳华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较好的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加大了对《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加大了对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治处具体落实。各基层司法所、局直属事业单位采集的信息和局本级的信息上报到政治处,由丁芳华负责整理,由局领导签字后,专人上报省厅、市局、市委、市政府进行发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指南》和《目录》的完善和政府信息更新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责任,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与更新。

  (四)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情况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22条。

  2、公开的内容是局本级工作动态共22条。

  3、公开的形式: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2条。

  4、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有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及时更新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同时,继续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蛟河市司法局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