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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ly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59-2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1,邮箱:sfjgk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圆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公开了机关简介、履职依据、权责事项、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为了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传和平台维护工作。按照政务服务局的要求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重新排版发布,对不属于公开信息的内容进行删除,对已作废的文件进行标示。按照平台升级后的公开要求及时完善了公开栏目,充实了公开内容,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了合理分类。

(四)监督保障。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3

20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00072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的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2021年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