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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点击数: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mwh/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蛟河市铁西街58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9,邮箱:cgjzcf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条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政务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站专栏内容,全面、准确的公开城市管理信息。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管理及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

2、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件。

3、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件,行政强制决定0件。

4、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175.1万元。其中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收费5.8万元,垃圾处理费169.3万元。

(三)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书面、平台、来电等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主题分类,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做到了及时调整。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领导,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责任到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政策法规科主管,各科室协管,整体推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我局业务人员积极主动参加政务服务局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议。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懂就问,知错就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新进展,但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公开内容和渠道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需不断提高。

2022年,我局将会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新、定期检查等制度,夯实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基础。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运行记录,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