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公安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7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公安局,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68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22518,邮箱:138442841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部门负责人职责任务,确定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公开工作。同时,明确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制定年初计划,2019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对外发布,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许可107项,本年度未增加未减少;行政处罚149项,本年度未增加未减少;行政强制25项,本年度未增加未减少。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5个,本年度未增加未减少。五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个,采购总金额3268091.00元。六是主动公开公安工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实现了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同时,认真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本年度,办理结果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公安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报送挖掘信息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力度不够和公开方式单一的问题;三是信息报送时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协调,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并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局民警进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政府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