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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情况,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安监局近期在蛟河市政府网站拟对2018年度报告进行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单位:蛟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7223207。邮箱:jiaoheanquan@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明确了公开事项名称、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频次和公开部门,公开内容需填写公开事项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上传,确保应公开的全公开,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蛟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抓好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出硬性规定。二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
  (三)完善了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严把公开信息量。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等项。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
  2.公开方式灵活多样。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仅仅在政务网上公开政务信息,还积极主动与网络、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沟通协作,及时将本单位的日常政务信息转化为新闻稿件刊载在媒体上,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公开举报电话接听制度,畅通举报电话,让群众积极参与和主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主要以“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管理经验,传播安全生产文化,形成持久的政务信息公开效应;同时注重加强互动服务,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实公开安监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建设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类信息需求。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举报事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2人,及时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会议和专题会议,参加培训人员2人。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根据市政府转发《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市办发〔2018〕1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8〕57号)文件要求,分解任务,列出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指定专门领导负责人,定期进行调度,认真解决操作证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对政务公开维护人员缺乏定期培训,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局将组建为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全面统一思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机制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公开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蛟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