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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fgw_29910/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教育局,地址:蛟河市河北街2-13号教育大厦,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22,邮箱jyjmsk922@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蛟河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工作要点》。蛟河市教育局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并上传教育局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完成蛟河市义务教育基层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公开的事项可以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中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公开“六稳”“六保”项目进展情况及教育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高效完成政务服务复用工作,推进了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

  (二)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蛟河市教育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多个主题版块,重新排版公开目录中的167条信息。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8条。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平台建设水平,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蛟河市教育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上传文件时分类更加科学准确,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按照2020年全市重点领域工作分工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政策解读文件等情况,方便用户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791.23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认真梳理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原有的政府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需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