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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点击数:

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12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单位: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5号,邮编:132500,监督电话:0432-67250691,邮箱:jhs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二十大报告精神,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2022年,我局按照《蛟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政务公开事项的实施步骤、形成长效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并在单位会议上传达学习政务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工作的有关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条例》,有效提高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3条,部门文件4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1.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均按照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全覆盖,。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并通过分析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反映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群众咨询投诉工作

    2022年度没有接到群众依申请,收到市民投诉0次。

 四)高度重视,完善领导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丛佩森任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尹春生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

 五)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对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

  一是加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内容保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认真做好日常管理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实现公开零失误、政务公开工作零投诉。三是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和政务考评工作的要求,做好日常巡查、以及年度考评工作,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及时发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条。主要是预算工作开展情况及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在蛟河市政府网站。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蛟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