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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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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制订2016年度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市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张德胜为组长、分管领导李堂东为副组长,体育科、文化科、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所、艺术团、文化馆、图书馆、体校、体育馆、蛟河市电影公司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真进行《条例》宣传教育,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进展。文广新局建立了周五学习日制度,采取专人领学、记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学习,集中学习8次,参训人员60人。加大对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首发。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指南》和《目录》的完善和政府信息更新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蛟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编制。今年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定的统一要求,对《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进行更新,做好网站公开栏和网页公布工作。  

  (四)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情况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数量。5条。

  2、公开的内容。规范性文件13条、行政许可类文件1条。

  3、公开的形式。在信息公开专栏及信息公开网站发布8条、政府公报(政报)及其它种类公报公开1条。

  4、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22条。    

  三、未有公众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没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个;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务信息在一定程度难以及时得到满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及时更新情况。同时,在2016年工作中,继续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蛟河市文广新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