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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4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蛟河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蛟河市蛟河大街32-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98,邮箱:jhswglj202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我局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张德胜为组长、分管领导黄艳菊为副组长,体育科、文化科、旅游科、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所、艺术团、文化馆、图书馆、体校、体育馆、蛟河市电影公司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进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立了周五学习日制度,采取专人领学、记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学习,集中学习4次,参训人员30人。加大对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首发。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三)编制完善《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六)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情况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数量。188条。

  2、公开的内容。规范性文件14条。

  3、公开的形式。在信息公开专栏及信息公开网站发布121条、政府公报(政报)及其它种类公报公开50条。

  4、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1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跟踪指导和监督查检工作,及时更新情况。同时,在2020年工作中,继续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个;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附件1: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