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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25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区编制了蛟河经济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qtdw/hdw/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8-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70022.

一、总体情况

蛟河经济开发区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现将我区202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区按照“党工委书记亲自抓,管委会主任牵头抓,局办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管委会主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局办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条例》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扎实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确保开发区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得途径。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要进一步明确依申请事项范围,对申请次数较多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通过主动公开促进依申请公开数量下降,从源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任务及域名集中清理,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定期按照上级相关宣传培训评估考核工作,及时参训学习,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将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监督指导,全力推动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具体、全面,对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的多,对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少,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质量和形式还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内各组成部门因具体行政职权而产生信息的公开力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有效加强信息发布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四是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