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编制了蛟河市漂河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蛟河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ohe.gov.cn/main/index.jsp)和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27.162.82:555/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漂河镇政务公开办,地址:蛟河市漂河镇振兴街1号,邮编:132513,电话:0432-67151326,邮箱:ph7151326@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漂河镇结合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措施和成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年初,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漂河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和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二)安排周密,准备充分
1、认真梳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根据相关要求,重点对近一年来镇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方便群众”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明确了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障村民、域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镇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镇制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了涉密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6年,我镇公开信息总数为175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6年公开的175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5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8.5%;其他类信息为12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71.5%。
(三)公开的形式。2016年,我镇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7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15.4%
(四) 公开的及时性。2016年,我镇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1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镇涉及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起,通过电话回应解读相应事件10余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镇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政府办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但本年度我镇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6年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单位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政府社会管理,各大网站收集信息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2、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
3、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务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四)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漂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