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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9年全政务公开工作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聚焦稳定预期,着力加强解读回应

(一)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围绕2019年全市项目建设、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民生民利、优化环境等重点领域,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等;解读材料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以政府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将经本部门负责同志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实行退文处理。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同步上传至“蛟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查询获取。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分别牵头做好报送解读材料的要件把关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密切收集监测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宣传(网信)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提升解读回应效。要提高解读质量,创新解读方式。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微直播、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抓好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做好舆情跟踪,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政府债务置换和化解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产业保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突出问题、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方面,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赢蓝天、碧水、青山保卫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工信局、市发改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对应相关工作分别落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改市公安局、市财政市场监管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税务局等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征地、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征地补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并有效完善现有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推动阳光分班、土地征收、价格听证等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现场会议活动“微直播”。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全面公开和集中公开。(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市生态环境局住建交通水利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卫健退役军人应急审计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局、市扶贫办、市局等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估报告等情况。推动各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财政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做好乡镇街(区)、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化解基层矛盾。突出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确保公开到位、监督到位、群众满意。(民政局、市财政自然资源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审计市扶贫办局等有关职责部门做好涉及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梳理并指导监督乡镇街(区)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聚焦权力监督,着力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前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接地气、符民意。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以增强决策透明度。(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职责分工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责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司法牵头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和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四、聚焦平台建设,着力优化服务

(一)强化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丰富信息资源,提升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持续加强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按上级安排部署尽早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市政府办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适应媒体融合的大趋势,根据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做到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加快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机构改革后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集成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充分利用省“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方便、更快捷。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集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号通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政务服务局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市政府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低于4%。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依申请办理水平。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好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相关基础建设要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年报的起草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严格把关。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估体系,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部门“三定”规定等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服务局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四)做好工作有序衔接。机构改革后,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单位应第一时间将对应的政府信息一并调整划转,进行动态更新。要立足本市和各部门、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时向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送工作经验。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将择优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改进绩效考评标准,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和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中给予鼓励性加分。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