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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蛟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相关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蛟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的因素,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
  (一)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各部门要将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草案解读、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2022年吉蛟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部署,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台账,逐条逐项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全面高效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台账要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7日内经政务公开办审核后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激励问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不定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提升。
 

 

  

 

 

  

 

 

  

  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