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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1    点击数:

       一、年度工作回顾
      2009年,蛟河市政务公开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工作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年,组织乡镇街区、部门准时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认真领会传达会议精神,积极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吉林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引导部门积极参与,上传稿件20余篇,促进全市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下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和严格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人公开。拓宽公开领域,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按照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下发文件,组织全市乡镇街区、各部门及时上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高质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7895条,其中:网上公开3890条,采用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005条;市公开信息6855条,乡镇公开信息1040条。从公开内容上看,政策法规类信息13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15条,业务管理类信息4120条,其他类信息2245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80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680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2315条,其他类信息3620条。按公开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和维护,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2008年12月25日,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中心集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信息与咨询、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是为企业、群众提供审批、收费服务的综合服务场所,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实行依法行政、公开办理、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和承诺服务。
      2009年,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我们认真疏理全市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目录,并根据实际变化,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优化中心服务环境,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先后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办法》、《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建立完善了例会、协调、考评、资金帐户、专项审批等配套管理机制,为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大了对常规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狠抓了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管理。要求中心独立审批窗口部门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捷、廉洁、高效的服务原则,制定本部门项目审批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完善。督导窗口单位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审批服务“八公开”办理工作要求,自觉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公开、公正、优质服务,为实现全市经济总量再翻番创造优良政务服务环境。进驻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都能够按照中心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或擅自脱岗离岗,有效保证了日常审批业务顺利有序进行。工作期间,能够积极配合中心正常管理需要,自觉维护中心整洁明亮的良好服务环境。坚持着正装、佩戴胸卡或挂牌服务,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服务,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截止目前,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状态良好,无群众投诉事件发生。
      (三)积极推进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公用事业单位是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其办事公开水平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只有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牢牢抓住关键环节,以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方式、严格考核为重点,有效推进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首先,按照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确定的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我市全面完成了全市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目录调查、汇总和上报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市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为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我们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婚姻登记、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等重点服务事项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集中、规范、公开、高效“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此外,重点完善了以下几项工作:完善公开内容,我们将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向全社会公开。包括内设职权、职责及人员;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只涉及少部分人的事项,要求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各公用事业单位设立公示栏,各服务大厅设立了电子屏幕,并通过电视公开专栏,市政府网站和公用事业单位网站等方式推行公开,确保在各个层面有效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公开方式,要求各相关单位设置了职责权限公示牌,明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责任,实行挂牌服务;设立部门办事公开栏,张贴本部门办事机构示意图和工作流程图;重大事项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内部通告等形式公开。实行便民举措,对许可、检查、收费等方面的公开和承诺事项,定期向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对事关群众生活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等工作程序、办法和进展情况,及时在社区和住宅小区的板报上公布,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针对公用事业单位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我市在各部门、社区普遍建立规范化信息公开栏,及时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增强公开方式的实效性。
      通过全市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促进了转变工作作风。实施政务公开制度以来,各部门单位全面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及时,内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腐败行为的滋生,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挂牌服务,实行民主评议、责任追究,有效规范了各部门单位人员执法行为,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行政效率,改进了服务方式,完善了服务体系,并从根本上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二是提高了工作质量。推行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开,实行服务承诺、首办负责,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增强了群众满意程度。实施公开制度,各部门单位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最大限度地做到便民、利民,增进了群众与服务单位之间的理解互信,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市在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内容的全部公开,但各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各单位虽然加大了公开设施投入,但由于受财力、人员等方面限制,在依申请公开内容上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三是各部门单位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极少数部门领导对办事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随意性较强,仍存在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及时现象。四是各部门单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调研,加强工作指导。政务公开办、各乡镇街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担负着指导基层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职责,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部门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纵深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顺应民心、符合民意,更好地服务并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强化监管,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实际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围绕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服务的便捷性、时效的及时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健全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严格绩效问责,有效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