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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1    点击数:

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蛟政办函〔20109号)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20091231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蛟河市河北街红星路529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72235)。

一、概述

200851日《条例》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质监信息公开工作已经由制度性规定上升到了法规约束层面。2009年,我局围绕任务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从准备布置到宣传培训、从理顺关系到组织实施,循序渐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

(二)加强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条例》,并组织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共5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责任落实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理顺关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对涉及质监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一是按规范编制、公布《蛟河市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定了《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创新形式,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及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通过网站、报纸、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丰富和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质监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

向社会公开《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公开蛟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情况、领导介绍等基础信息;公开蛟河质监工作动态、计划总结、工作调研、党风廉政建设等质监工作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地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

组织编写制定了《蛟河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指南》,下发到“大项目”及重点企业,使企业全面了解质量技术监督职能。

(二)公开的渠道

截至1231,我局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共35条,其中通过报纸主动公开1条;通过电视台公开2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条,同意公开13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无。

 

 

 

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