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信息公开报告。该报告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建设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建设信息办理情况、建设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建设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9年12月31日。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建设局机关设有人秘科(信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党委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科、城市建设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管理科(总工程师办公室),6个科室和城建档案馆、供热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维管处、园林管理处、拆迁管理处、产权交易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廉租房、矿区城管所、矿区公用事业管理办、物业办公室12个单位。
局 长:张治广
副书记:修正江
副局长:刘日宏、刘事昌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推进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建设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建设、认识建设和宣传建设,进一步促进和推进建设工作科学发展。为提高认识,我局紧紧抓住国家颁布《条例》的契机,通过以会代训、自学、上网参加考试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建设局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也是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局认真编制了《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还就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公开。我局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局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综合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审核提供的稿件是否重复,在投稿簿上进行登记;再次,对提供的稿件审查其投寄对象,初次认定能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信息共132条,主要是法律法规、城乡建设管理重大事项、工作动态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009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五、行下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