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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01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蛟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蛟政公组发〔2011〕1号)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蛟河市华东路8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7223589)。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条例》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税务信息公开工作已经由制度性规定上升到了法规约束层面。2010年,依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在规范管理、巩固和深化成效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的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内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机构为局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的各项事宜。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校对了包括行政职能类、行政权力类、行政执法类、行政服务类、行政决策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共7大类58条的政务公开目录,并加入政务公开专网,初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二、基本工作情况(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
  (二)加强学习,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条例》,并组织市局及基层分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共17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在培训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责任落实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理顺关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对涉及税收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一是按规范编制、公布《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定了《蛟河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创新形式,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及吉林市地税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通过网站、报纸、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丰富和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涉税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蛟河市地方政府信息。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多条。
  向社会公开《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蛟河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公开蛟河市地税局和各基层分局基本情况、领导介绍等基础信息;公开蛟河地税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税收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地税文化建设等地税工作信息;公开办税程序、办税地点、征收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税收稽查知识、代开发票收费标准、欠税公告、纳税企业信用等级公告、国际税收知识等纳税服务信息;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优惠政策等政策法规。
  我们构建和完善了公开的网络。形成了以政务大厅地税窗口为中心,辐射全市的政务公开网络,我们还先后出台了《蛟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提出三个到位:即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到位;强化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蛟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蛟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考核办法》。使纳税服务从市局机关到基层税源管理科(所),从办税服务中心到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每个岗位、每项业务的执法行为、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考核的标准量化。
  按照蛟河市地方税务局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了详尽的办税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办税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逐步完善滚动屏、触摸屏等设施和宣传报、墙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把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作为主要公开内容,把税额核定、税务违法处罚情况等五项内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并对外公布了咨询受理、案件举报、监督举报等六部受理电话,不断增强办税公开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们还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为纳税人减实负、求实效、做实事”活动(简称“三实”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涉税信息及管理规定;通过设立宣传12366咨询服务电话、蛟河地税局外网、税收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窗口等相关途径;通过局长信箱、网上留言、税务直通车、税务公告等有效渠道;充分利用局长接待日、税收导引岗,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真正做到了“两个减负”,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双赢。
  (二)公开的渠道
  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共178条,其中通过报纸主动公开9条;通过电视台公开11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5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条,同意公开25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无。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