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市局《关于对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分工、政务公开及纪检监察案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8月中旬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检,现将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分工情况
根据市局党组《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和《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局党组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局机关及各科室(分局)的具体工作任务。通过自检看,各科室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重点任务。
1、地质勘查方面:主要任务是对新办探矿权进行区块复核,同时,做好域内勘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此项任务主要由储量科负责。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一是切实把好探矿权设置关,对拟进入的勘查项目坚持现场踏查。收到省厅探矿权征询意见单后按坐标落图,由储量科牵头,矿管科、监察科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明确勘查区内矿权设置情况,再以集体会审的方式对勘查区块最后复核,对不符合我市矿产资源规划的,与其它采矿权、探矿权重叠的或在重点风景区内的,不签署同意意见。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不到现场调查、出具不实材料导致矿业权重叠、产生纠纷的行为。二是对已进入的勘查项目严格执行勘查项目登记制度和报送开工报告单制度。即凡在我市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探矿权人,必须持省厅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到储量科进行登记备案。储量科根据勘查许可证批准的勘查区块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无误后登记。勘查项目开工前,地勘单位必须向储量科提交开工报告单和工程设计,合格后才允许地勘单位进入勘查区。三是注重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检查勘查项目的施工现场。对下列六种违法勘查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或移交监察科进行处理。
1、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或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2、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3、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4、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5、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6、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防止了地勘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不按工程设计施工或不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遏制了圈而不探、以采代探及非法转让探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2、矿产开发管理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健全完善制度、推进资源整合、加强矿业权交易监管等方面做好矿产开发管理。今年,健全完善了采矿权评估和备案工作制度、联合踏查制度等八项制度,使矿产开发管理工作基础更扎实、程序更严密。与此同时,全面完成了资源整合工作,矿产开发更加规范有序。为进一步加强矿政管理,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矿业权全部实行有偿出让。通过对2006年至2009年采矿权出让情况进行自查,2006年出让46宗,没有新立矿山,全部协议出让;2007年出让37宗,其中36个是延续矿山,以协议方式出让,另1个是新立矿山,但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以协议方式进行了出让。2008年协议方式出让20宗,没有新立矿山;2009年出让27宗,其中25个是延续矿山,以协议方式出让,2个新立矿山,采取挂牌方式进行了出让。二是通过矿山年检等方式严把采矿权交易关。在矿山年检过程中,要求由矿山法人必须亲自办理年检手续,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方可办理,从根源上杜绝非法转让行为。三是结合矿业权核查工作,对矿山企业转让进行清理和纠正。现有3个申请转让的矿山,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截止目前,我局发证的矿山全部是有偿出让,没有非法转让、转包、出租、抵押采矿权的行为。
3、执法监察方面
一是按照市局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认真抓好落实,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矿山,特别是重点矿区及重点矿种加大了巡查力度,增加了夜间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的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侧重加强对采矿权灭失地、违法案件易发区域、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的巡查监管力度。经检查,我市域内的采矿权人能在规定的期限和矿区范围内依法采矿,目前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良好,没有非法转让探矿权、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与相关部门的执法监察联动机制,牵头起草了《蛟河市矿产资源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制止轻微违法行为10余起,立案查处1起(郝君),及时协调解决了突出问题,增强了执法监察力度。
(二)政务公开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保证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2、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及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等。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做好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
3、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目前采取公示栏、电视公告、办事大厅政务指南公开、政府网(www.jiaohe.gov.cn)公开、局网站公开等形式,拓展办事公开领域。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2)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
查询点:蛟河市档案局三楼现行文件查阅利用中心
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3)局机关查阅公开
局机关查阅公开的机构为四楼综合科(蛟河市长安街7-4号),查阅电话:0432—7223912。
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4)揭示板(局内)
(5)报刊(江城日报等)
4、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编委“八公开”,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对外发布,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地矿窗口,全部审批项目均通过政务大厅办理,对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内容等全部公开。三是用好载体,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面广、时效性强的载体公开信息,拓宽了公开渠道,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
5、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看,网上信息公开是快捷有效的公开形式,推行网上办公也势在必行,而基础是网站建设。在这方面,我局进展情况相对缓慢。门户网站后台运行依靠市局,网上信息公开多以蛟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因没有独立的网站,难以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及时做出答复。因此,建设独立的门户网站,设立办事公开专栏,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和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平台进行政务公开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案件受理、调查、建档等情况
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的学习。做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把反腐倡廉理论和党规党纪列入全年培训计划,通过自学、做读书笔记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理论水平;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局党员干部了解一些典型案例,透过现象看本质,提高觉悟,警钟长鸣。另外,还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廉政建设的相关知识,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通过常抓不懈的反腐倡廉教育,近两年局内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案件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