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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条例》颁布实施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财政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高效、科学的编制《指南》和《目录》。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蛟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财政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市政务大厅、档案局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具体工作流程,采取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财政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宣传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我局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其中:单位及下属科室、事业单位职能17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1条,工作总结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我局没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目前,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个别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需加强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局领导非常重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就有关人员、资金、技术等硬件措施进行落实,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将财政信息公开纳入到本部门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手段,促进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及时对社会大众公开,依法规范执法主体的政务信息公开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财政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